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浙江省衛生廳所屬從事公益服務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主要承擔全省疾病預防控制業務技術管理和指導工作。對外掛牌浙江省衛生檢驗監測中心、浙江省中毒控制中心和浙江省預防醫學研究中心。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7個崗位共7人,其中管理六級崗位(副處級領導崗位)3人,專技崗位4人。其中部分崗位曾于年初組織實施公開招聘,但未落實人員。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我中心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需在2013年8月底前)。
2、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任職文件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3、優先條件。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可視報名情況謝絕其他人員應聘,或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cyu@cdc.zj.cn,其中應聘專技崗位和管理六級崗位的人員分別填寫并提供報名表(一)和(二),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兩份報名表在同一文件內)。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我中心將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3個管理六級崗位及艾滋病檢測崗位不設最低開考比例限制。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低于3人,否則將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一般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艾滋病檢測崗位不安排筆試;應聘其它專技崗位的人員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可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即為其總成績。
1、筆試
需要進行筆試的應聘人員,于2013年5月7日上午8:30—11:00到省疾控中心人事處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3年5月7日下午1:30—3:30,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見下表:
招聘崗位 | 筆試范圍 |
監測所副所長 | 公共衛生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及衛生法律法規政策、疾病監測等 |
慢病所副所長 | 公共衛生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及衛生法律法規政策、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等 |
健教所副所長 | 公共衛生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及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健康教育等 |
健康干預 | 流行病學、統計學、健康教育學、社會醫學 |
結核病臨床診治規范管理 | 結核病臨床專業知識、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公共衛生管理基礎知識 |
微生物檢驗 | 醫學微生物學、傳染病學、微生物檢驗技術動態與進展等 |
筆試后一周內,在網上公布筆試結果。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不足5倍的,取得有效成績的人員全部入圍。
2、資格復審
面試前一天,入圍面試人員應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省疾控中心人事處接受資格復審,并在報名表上簽名。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安排于筆試結果公布后在網上通知。
面試采用半結構化方式。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管理崗位主要考查專業水平、領導力、組織協調等綜合素質,專技崗位一般考查專業水平、崗位認知和勝任力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從高分到低分,各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網(http://www.cdc.zj.cn,“公告欄”);
2、浙江省衛生廳網站(http://www.zjwst.gov.cn,“政務公開/招聘公告專欄”);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衛生廳(人事處):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省疾控中心人事處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571-87115052、87115051(于老師、龐老師)
傳真:0571—87115054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盛路3399號
郵編:310051
附件:1、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崗位表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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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二)》來源于浙江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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