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浙江省留學生工作站):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浙江省為海內外留學人員及專家提供綜合服務的專門機構。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2個崗位各1人,均為管理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各崗位具體條件如下:
(一)海外高層次人才服務與科技項目對接崗位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4月27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管理類專業,并要求本科階段為理工科專業;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留學歸國人員除外)。
(二)網站管理維護崗位
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4月27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類專業;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留學歸國人員除外)。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于該期限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應聘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4月19日-4月28日。我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
3、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通過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符合條件并繳費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5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已繳費人員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在同一網址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初試采用筆試形式,委托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復試根據崗位特點分別安排,海外高層次人才服務與科技項目對接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網站管理維護崗位復試包括專業知識測試和結構化面試。
各輪次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海外高層次人才服務與科技項目對接崗位初試、復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網站管理維護崗位初試、復試成績分別按30%和70%計入總成績,其中專業知識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分別占該崗位復試成績的50%。
1、初試(筆試)。
時間:5月18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初試后,根據本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名單。
初試成績可在2013年6月初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2、資格復審和復試。
復試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復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專業知識測試:采用筆頭作答方式,內容包括計算機網絡建設和管理基本知識、網站編程語言(ASP.NET、PHP等)、大型數據庫SQL Server管理知識、服務器端Linux、Windows等操作系統的管理維護知識等。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儀容儀表、溝通協調能力、專業素養、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復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入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其中,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本網站“公告公示”欄目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人力社保廳人事處(電話:0571-87052529)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電話:0571-87056703)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五、咨詢
單位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11樓(郵編:310005)
聯系電話:0571-88394838 (王先生)
浙江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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