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3年慶元縣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8名,其中:縣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8名,鄉鎮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10名。
具體的招聘崗位(專業)、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麗水市戶籍(含曾有麗水市戶籍)的社會人員(以2013年4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2、麗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慶元縣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4、目前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視同具有慶元縣戶籍;
5、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6、部分招聘崗位招聘范圍、對象采取限制或放寬的條件詳見附件1;
7、截至2013年4月20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3年4月2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在職人員報考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7年4月20日至1995年4月20日出生);
5、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招聘崗位(專業)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全部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學位證書、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并按規定繳納考試考務費80元/人。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對少數專業特殊的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對不開考崗位的報名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時間截止2012年4月29日下午17:00)。
5、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筆試時間:2013年5月18日,筆試每門實行百分制。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科目:報考記者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新聞寫作》;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報考記者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40%+ 新聞寫作成績×60%;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按下列方法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50%。然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按招聘計劃數1:3(招聘計劃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實施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專業)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面試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對學歷進行審核(網上查詢驗證)。
(四)確定考試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組織人事部門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執行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
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定向在崗大學生“村官”考錄的職位,在擬聘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畢業生檔案等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崗位聘用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含試用期)。
特別提示: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網址:www.zjqy.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慶元縣委組織部、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慶元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0578—6122592
中共慶元縣委組織部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2013年慶元縣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
2、2013年慶元縣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請用A4紙打印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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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慶元縣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中國慶元網,最近更新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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