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西昌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教學、教輔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網[www.scedu.net,下同]和西昌學院網站 [www.xcc.sc.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西昌學院前身為1939年北洋大學工學院內遷至西昌創建的國立西康技藝專科學校,距今已有70余年的辦學歷史。2003年5月8日經教育部批準由西昌農業高等專科學校、西昌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涼山大學、涼山教育學院合并組建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學校設置12個二級學院,另設思想政治教育部和繼續教育學院;52個本科專業,涵蓋了理、工、農、管、文、教、經、藝8個學科門類,37個二級學科;面向全國二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5500余人,成教生11500余人。學校占地1851畝,環境優美,已建成園林式生態文化校園,2005年被評為“四川省園林綠化先進單位”。校舍建筑面積36.87萬平方米,分東、南、西、北四個校區,其中南、北校區為主教學區,校本部設在北校區。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24億元,圖書館數字資源量7930.5GB(其中電子圖書2212.5GB;紙質文獻172.4萬冊);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2個省級高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在西昌、攀枝花、成都等地建立了110個實踐教學基地。
學校師資隊伍整體素質較高,結構較為合理。現有教職工近1000名,其中專任教師700余人,教授、副教授350余人,碩士、博士研究生420余人。農學、彝語言文學、園藝取得了教授評議權,教育心理學學科已取得了副教授評議權。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2人,省(州)學術帶頭人、突出貢獻專家、科技拔尖人才22人,被評為“四川省‘十五’教師隊伍建設先進集體”。全國師德先進個人、全國優秀教師、四川省教學名師、四川省師德標兵6人;四川省優秀共產黨員、四川省高等院校優秀政工干部、四川省高校優秀黨務工作者、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進工作者10人。2011年被評為“四川省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
學校科研實力較為雄厚。2003年以來,學院承擔科研項目427項,投入科研經費4637余萬元,獲各類科技成果獎407項,培育作物新品種11個,獲國家發明專利12項;公開發表論文4008篇,出版專(譯)著114部。
學院積極開展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自2003年以來,有60余人次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已派出108人次到國外參加學術交流和學習考察;從國內外科研院所聘請178位專家擔任客座教授;與美國、德國、日本、印度等國家的大學、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交流與合作關系。有美國、英國、澳大利亞、菲律賓、韓國、俄羅斯等國留學生11人在校就讀。2005年被評為“四川省教育外事工作先進單位”。
學院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 注重實踐技能的培養,創建了“3-4-5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和“本科學歷(學位)+職業技能素養”等人才培養模式。獲省級及國家級教學成果獎28項。在全省高校“質量工程”建設中,農學、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水利水電工程、動物醫學、園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被評為“四川省本科高校特色專業”,作物教研室教學團隊、基礎生物教研室教學團隊、畜牧獸醫專業實踐教學團隊、彝漢雙語教學團隊被評為“四川省高等學校教學團隊”,“本科學歷(學位)+職業技能素養”、“ 民族地區‘3+1’工程人才培養模式”被評為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項目,基礎生物實驗教學中心、土木工程基礎實驗教學中心被評為省級實驗中心,16門省級精品課程。“農學專業綜合改革”、“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綜合改革”、“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綜合改革”被列為四川省“高等教育質量工程”專業綜合改革建設項目,“動物科學類實踐教學”、“土木工程類實踐教學”被列為四川省“高等教育質量工程”實踐教學建設項目。“水利水電工程”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被列為四川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
積極拓展素質教育和就業指導。2003年以來,468人獲得四川省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居全省高校前茅;2005年、2008年,被評為“全國大中專學生志愿者“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完善畢業生就業工作機制,拓寬就業渠道,畢業生就業率高,2005-2011年,5次被評為“四川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學校以“明德、樂學、求實、至善”為校訓。形成了“艱苦創業,務實躬行,為攀西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應用為本,提升素質,培養生產一線所需要的應用型人才;優化專業,突出重點,打造農學和彝學學科品牌”的辦學特色。堅持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師資隊伍建設為重點,以體制創新和教學改革為動力,為把學校建成全國民族地區知名的、具有鮮明特色的地方性本科學校而奮斗。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學院2013年5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 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3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圍。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40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西昌學院網站(網址:www.xcc.sc.cn. ),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6日至5月9日24∶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事業單位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報名前請在西昌學院網站(www.xcc.sc.cn)下載《西昌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并將《報名表》電子文檔發送至西昌學院人事處郵箱(xcxyrsc@126.com), 資格審查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學校根據報考者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表》進行審查。網上資格審查的結果僅作為考生參加考試的依據,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由學校面試資格審查、資格確認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的結果確定。報考人員應對其填報信息負責,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網上資格審查的結果將于5月10日通過學校網站進行公告。
(二)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面試開考比例的,由西昌學院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西昌學院5月10日在西昌學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五、面試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分2次舉行,第一次為試講,考查內容包括測試應聘者的態度與綜合素質、專業水平、教學方法、教學效果等四個方面,試講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50%;第二次為結構化面試,占面試總成績的50%,結構化面試主要為口語問答,考核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準確程度,心理素質等方面。
結合本校實際,面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2∶1,博士崗位開考比例為1:1。
(一)面試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5月14日9:00至17:00。
2.資格審查地點:西昌市馬坪壩西昌學院人事處(行政樓六樓)。
3.資格審查須攜帶的材料:
①《報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3年應屆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④有效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⑤原學習或工作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無工作單位者由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
⑥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面試人員,由學校人事處發給面試通知書。(請自帶一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面試
1.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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