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墊江縣2013年一季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
9. 墊江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10.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
11.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在大學學習期間無紀律處分記錄。
2.具有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
3.自愿在所聘單位工作5周年以上。
4.體檢合格。
五、招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崗位中與本人所學專業對口的一個專業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3年5月2日9:00-17:30。
(二)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墊江縣人力社保局五樓會議室(墊江縣桂溪鎮月陽路桂溪華庭大門正對面)。
報名聯系電話: 縣人社局教育培訓科023-74688766
政策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事管科023-74513781
(三)報名手續
往屆生根據報考崗位及其專業要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照均可),有關工作經歷證明;應屆畢業生(2013年7月畢業的)必須提供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及學校出具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寫明學歷、專業并加蓋學校(院)公章)到指定地點報名。
(四)其它要求: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報考人員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憑報考者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報考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報名。
(五)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墊江縣部2013年一季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
(六)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3年5月3日下午15:00-18:00到墊江縣人社局教育培訓科領取《準考證》。
七、考試考核
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應達到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一)筆試
1.縣民防(應急)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新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分站、墊江日報社、縣農業技術推廣站招聘崗位,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各100分,答卷時間為90分鐘(其中,墊江日報社專業科目測試答卷時間為120分鐘)。
縣規劃服務中心、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縣環境監測站招聘崗位,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答卷時間為90分鐘。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詳見《一覽表》。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5月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總成績計算:
縣民防(應急)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新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分站、縣農業技術推廣站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
墊江日報社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60%
縣規劃服務中心、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縣環境監測站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其中墊江日報社、新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分站、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面試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總成績需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確定面試人數時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
具體面試方式見附表1。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縣民防(應急)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新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分站、墊江日報社、縣農業技術推廣站招聘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縣規劃服務中心、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縣環境監測站招聘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各崗位擬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相等,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有工作單位者的工作實績進行考察,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否則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考核或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資格,不遞補。
十、公示
有關本次招聘公告、考試考核成績、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登錄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錄考試欄(http://www.djxrlsbj.gov.cn/Index_73.html)查詢。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市人力社保網和縣人力社保網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 和《重慶市人社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定人事關系,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社局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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