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志愿者2年期滿能在09公務員中加分嗎?能的話,加幾分?
回復:根據“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有關要求,對于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聯〔2004〕8號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加5分。請注意,根據中央統籌考慮基層工作人員相關政策的要求,志愿者的服務期必須滿2年,服務期僅1年的人員不予加分;另外,非我省生源且服務地不在我省的,不享受我省的加分政策。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