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文件以及《樂山市人民醫院、樂山市中醫醫院、樂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樂山市婦幼保健院、樂山市中心血站、樂山市精神衛生中心2013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經考核,擬對合格的33名考生公告如下: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269
通過考核并體檢合格人員,經政審合格后,進入公示程序。待公示期結束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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