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材料清單 | ||
序號 | 項目 | 備注 |
1 | 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及復印件 | |
2 | 報名網站直接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 |
3 | 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 |
4 | 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張(單獨提交) | |
5 | 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帶證書或所在院校教務處(研究生處)出具的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證明及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表】。 | |
6 | 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應屆畢業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符合招聘條件且為在職人員的,須用人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從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持報到證;曾就業但已辦理解約手續的考生,一個月內的持解約證明,一個月以外的持解約證明及失業證(或個人人事代理合同)。 | |
7 |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出具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已錄用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還須提交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享受基層服務項目優惠政策的證明材料。 | |
8 | 資格證書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等簡章要求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 |
以上材料須按順序排序裝訂,證明材料或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供。并將材料清單附證明材料首頁,證明材料清單統一用A4紙打印。(所有材料均需打印版,手寫或涂改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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