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度河東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的相關要求,按照“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的規定,取消核減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計劃。現將取消及核減的招聘崗位、計劃公告如下: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取消計劃 | 核減計劃數 | 備注 |
1 | 河東區基層衛生院合并招聘單位 | 醫療(本科) | 1 | ||
2 |
河東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聘辦公室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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