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和范圍
應聘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2、具有臨邑縣常駐戶口,年齡28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服務期滿兩年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11”高校畢業生戶籍放寬到德州市范圍;報考巡警A、巡警B崗位的公安院校公安類專業考生不限戶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報考巡警A、巡警B崗位的考生應具有國家計劃內全日制公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應具有國家計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4、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文身,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肢體功能障礙;無色覺異常,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5、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符合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6、有工作單位(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的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錄(聘)主管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8、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9、與報考崗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10、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60人,具體計劃見附表。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巡警A、巡警B崗位可放寬為1:2的比例。
三、加分政策
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和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含我市招聘的),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筆試成績加10分。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人員登陸“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lyrs.cn)下載《臨邑縣人事考試報名表》和《臨邑縣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并根據《報考說明及注意事項》的說明認真填寫相應欄目。
(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首先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目測和初審的有關要求,按照臨邑縣公安局發布的《現場目測及資格初審須知》為準,未通過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的不能報名。
(三)通過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的合格人員,持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及報名考務費40元報名。
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的,還須持單位允許報考的證明報名。2013年應屆畢業生報名須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報名人員,必須提交當年報到證。其中,屬“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同時出具《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屬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的,同時出具《確認通知書》、《志愿服務證》和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屬“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公安局和監察局負責,并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取得考試資格人員,按照臨人發〔2007〕30號文件的有關條款處理。
報名時間: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報名地點:縣就業創業市場(渤海路北首路東)。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百分制計算成績。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
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
筆試時間:2013年6月2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面試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下統一組織。采用通用能力面試方式,百分制計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
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到縣人社局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因放棄造成缺額的,分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人員每人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并持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要求參加面試。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面試的,視為自愿放棄。
(三)總成績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采取百分制計算出每個考生的總成績,并張榜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及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體能素質測評人員,如總成績相等,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
(四)體能素質測評
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和考核政審環節。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自愿放棄。根據招聘計劃,分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政審人員。若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體檢和考察政審人員,缺額不再遞補。體能素質測評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和政審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會同縣公安局組織實施,政審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工作的有關規定,縣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因放棄體檢考察政審資格或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分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體能素質測評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一)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隱瞞病史、作弊及請他人頂替、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參加本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處理。
(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根據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按照招考簡章的要求,對進入范圍人員的學歷、學位、就業報到證、學生檔案、身份證、戶口本、單位介紹信等檔案材料及證明材料進行核查認定。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有關資證材料原件,其中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就業報到證并按要求提交審核,逾期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政審。政審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七、聘用
考察政審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張榜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考生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用人單位要將該考生有關情況報招聘主管部門備案,計入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頒發《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憑《聘用通知書》與聘用單位簽訂合同,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服務年限內只允許報考本地公安機關的公務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事關全縣社會穩定大局,必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條件,嚴格招聘程序,嚴肅組織紀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按照臨人發[2007]30號文件規定處理。為了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實行“五公開”即計劃公開、條件公開、程序公開、成績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中共臨邑縣委組織部
臨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邑縣公安局
2013年5月7日
2013年德州市臨邑縣治安巡邏大隊招聘現場目測及資格初審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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