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向您請教下,如果先面試交通廳過了,與交通廳簽訂合同后還能去繼續面試公務員嗎?公務員面試上了還能去嗎?該如何解決這個矛盾?
回復:你好,若與交通廳簽訂合同,需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同意報考公務員,是否同意、以及放棄后續環節的影響還請咨詢相應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定。公務員考試如果網上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考錄過程后,若出現放棄資格復審、放棄面試、放棄體能測評或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的,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根據違紀違規處理辦法,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視情形上報國家有關部門給予5年內禁止報考全國范圍內公務員的處罰。還請自行斟酌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