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棗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需要什么條件?
答:你好,以下范圍可以報考。(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8年6月8日至1995年6月8日出生)之間;碩士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3年6月8日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限制;
(四)具有棗莊市常住戶口(2013年6月8日前具有),應屆畢業生及急需緊缺專業不受限制;
(五)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其他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其工作單位應在棗莊。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從事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為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