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請問一下,我是2010年的村官,滿兩年工作經驗,于去年2012年考上定向事業單位,現在考上公務員,我打基層工作經驗證明,能否回到當村官地點打滿兩年的工作基層經驗證明。謝謝回復。
回復:你好,可以,憑單位出具的注明工作起止時間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開具單位必須是具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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