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是2010年8月17日體檢通過的特崗教師,今年報考2013年公務員“四項目人員”崗位,進入面試,請問這種情況能否視為服務期滿,資格復審能不能通過?謝謝!
回復:根據公務員政策解答:服務期的計算精確到月。近3年內服務期滿是指單項服務基層項目的服務期(含續聘期)于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之間屆滿,超出此范圍不能算作“近3年內服務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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