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浙江省農業廳等4部門關于開展2013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3〕15號),我區2013年將定向招生基層農技人員2名。現將有關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3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考生填報報考信息時具金東區戶籍,報考學生必須達到第二批理科錄取分數線及以上。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名額與學制專業
全區共招生定向培養本科生2名,其中:園藝專業1名、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1名。以上招生專業學制均為四年。
四、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1.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錄取。
2.招生實行按戶籍以區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3.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金東區農林局。
4.金東區農林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對體檢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學生,并在全區范圍公示3天。
5.公示無異議的,金東區農林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金東區農林局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匯總后報招生院校。
6.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金東區農林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園藝、農學、植物保護、動物醫學專業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 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食品質量與安全、農業資源與環境、農林經濟管理等3個專業學員學費由學員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成績合格,符合事業單位招聘錄用條件,按定向就業協議到金東區各鎮鄉(街道)農技推廣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由金東區農林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由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鎮鄉(街道)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關內容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金東區農林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金華市金東區農林局咨詢電話:82191962,金華市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82181336。
熱忱歡迎有志于從事基層農業事業的金東區考生踴躍報名!
金華市金東區農林局 金華市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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