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鎮村(社區)宣傳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夯實基層宣傳文化發展基礎,為姚莊小城市建設提供有力的文化保障和人才支撐,根據善委〔2012〕61、6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社區)Ⅱ類宣傳文化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性質和主要職責
本次招聘的村(社區)宣傳文化員崗位定性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特定公益性崗位,實行“縣指導培訓、鎮統一招聘、鎮村共同管理使用”的協作模式。其主要職責是在鎮宣傳文化部門的組織指導下,做好村(社區)宣傳文化工作并向轄區內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指導和服務。具體承擔以下工作:
1.在村(社區)宣傳委員的指導下協助做好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2.圍繞中心大局,策劃、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的各類文體活動,豐富和活躍基層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3.維護村(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日常運作,確保基層公共文化設施長期、有效、持續運行;
4.培育群眾文藝愛好者、文化骨干和帶頭人、積極組建基層文藝團隊,發現并挖掘基層文化人才、文藝作品、文化創新等各類資源;
5.根據轄區內歷史文化特點,配合鎮文化部門開展文物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
6.加強與鎮宣傳文化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做好有關文化活動的宣傳推廣和信息上報工作;
7.認真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在實踐中提升宣傳工作水平和文化服務技能;
8.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招聘計劃
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堅持標準、擇優聘用”的原則,本次面向社會計劃公開招聘村(社區)Ⅱ類宣傳文化員13名。
三、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宣傳文化工作,作風正派,有奉獻精神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2.身體健康,22周歲以上(1991年5月31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姚莊鎮戶籍,高中或相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一定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掌握基本電腦操作技能。
5.有突出文藝特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2013年7月18日——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雙休日除外),凡符合條件的對象,可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藝術特長證明以及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姚莊鎮文化站四樓辦公室進行報名(電話:84778976),已報過名的人員,直接電話確定即可。
2.資格審查。鎮招聘辦嚴格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所提供資料有不實者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審核通過的報名人數不足1∶5的,將按比例酌情核減招聘計劃。
3.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適應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2003年1月以來的時事政治、對姚莊基本情況的掌握、宣傳文化員的基本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7月28日上午8:30——10:30,地點:姚莊鎮政府1號會議室。
(二)面試: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對宣傳文化工作的認識和理解、策劃群文活動的能力和自身文藝特長的展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自動淘汰。考試時間為8月4日上午8:30分開始。地點:姚莊小學。
筆試分數按40%,面試分數按60%兩者相加確定總成績。有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和入圍對象均向社會公布。
4.體檢與考察。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聘用。由聘用對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為二年,其中試用期半年,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二年合同期滿后,視情續訂。具體工作安排由鎮統籌考慮。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姚莊鎮人民政府解釋,咨詢電話:0573-84778585。
嘉善縣姚莊鎮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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