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其中法律崗位1名,環境監察崗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法律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法律類專業;
2、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二)環境監察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環境保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監測、農業環境保護、生態學、農業資源與環境、環境監測與治理、生物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監察、應用化學、有機化學、化工分析、化學專業;
2、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于7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到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三環東路1999號,市人力資源交流中心)三樓大廳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張。證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與選調條件不符者不能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足各崗位選調計劃2倍的,酌情核減或取消選調指標。報名合格者于7月25日在慈溪人才網下載準考證。
(二)筆試。筆試時間為7月27日,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科技、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和寫作,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
(三)面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按選調計劃的3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并列的則全部入圍)。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四)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并列的全部入圍;考核主要了解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表現、身體狀況等情況。
(五)選調。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考核結果和崗位需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慈溪人才網公示三天。符合條件并經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聯系電話:63089052 63089053
附件: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慈溪市環境保護局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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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慈溪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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