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經有關部門同意,決定公開選調4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到我街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職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對象
(一)公務員職位:符合選調條件的全市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事業職位:符合選調條件的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生系統事業人員)。符合選調條件的全市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如本人自愿調入事業單位的也可報考。
三、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須符合上述選調范圍對象和我市明確的干部調配條件、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
(二)年齡37周歲以下(即1976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從事相關工作滿2年;
(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七)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符合選調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公開選調的程序和辦法
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考察和擇優選調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點:陽明街道辦事處(長安路22號)1號樓410辦公室(聯系電話:62815787)。
辦法:報名者持身份證、學歷證書(境外學歷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填寫《陽明街道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請自行下載),報名現場接受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人數與選調指標不足3:1的職位,將取消該職位的選調計劃,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將另行通知本人)。筆試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政治、法律、市場經濟、管理等基本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筆試加分:
1、2008年以來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每次加2分,最多不超過6分;
2、2008年以來獲市級以上綜合性先進個人等榮譽1次加1分,最多不超過3分;
3、進機關事業單位以來多崗位鍛煉工作經歷每多1個(時間不少于1年)加1分,最多不超過3分;
4、上述累計加分最多不超過10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指標以1:3的比例(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闈,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入闈面試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須在實施面試3天前向選調單位提供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書面證明,否則不得參加面試。因無法提供書面證明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依次遞補,遞補人員應在面試2天前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明。
面試注重對應試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的測評。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予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合成: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三)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闈,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德才表現、選調資格條件以及身體狀況等。如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選調,如無合適人選,允許選調職位空缺。
(四)調動
根據考察結果,經街道黨工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調人選。經公示3天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上級有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選調要求的,取消選調資格,并不再遞補。
五、其他相關規定
(一)工作時間計算截止2013年7月22日,按滿12個月為1年計算,凡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計算入工作時間;
(二)報名資料須在報名時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關有效資料而影響現場資格審查的,作不予報名處理?,F場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僅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根據相關規定,中層干部調動到新單位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保留中層待遇1年,事業人員不再保留中層待遇。
(四)機關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報考并選調到事業職位的,將調入事業單位編制,不再享受公務員待遇;
(五)考試成績僅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依據;
(六)本公告由陽明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余姚市人民政府陽明街道辦事處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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