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擬在全國范圍內選調公務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不含聘任制),政治、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或偵查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學位以上;
3、在檢察院或法院工作的檢察官、法官;或通過司法考試從事法律工作的國家公務員;
4、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1年8月30日后出生);
5、榮獲過地級市以上優秀公訴人、偵查辦案能手、先進工作者、調研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近三年內在地市級以上法學刊物上有調研理論文章發表的,可優先考慮;
6、榮獲過國家級、省級以上業務方面榮譽的,年齡可適當放寬(不超過35周歲),并可優先考慮。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
2、報名方法:填寫報名表(《2013年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3、報名者須提供以下資料:(1)本人自薦材料(含本人基本情況和工作簡歷);(2)學歷、學位、法律職稱任命文件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3)身份證、工作證、公務員登記表等身份證明的復印件;(4)有關獲獎證書、已發表調研文章復印件;(5)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4、報名及資料郵寄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忠信路13號禪城區人民檢察院政工科(郵編:528031)。
三、資格審查
1、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后,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2、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核對原件,確定考試人員。
四、考評、考察
1、考試(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并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
3、組織考察。對體檢合格對象進行政審、試用兩次考察,政審合格者原則上應在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試用1個月,進一步考察其業務水平、綜合能力、崗位適應性,試用合格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公務員調動手續。
咨詢聯系電話:0757-83281242羅小姐;0757-83280305趙先生,傳真:0757-83280482,郵箱:lxy@chancheng.gov.cn。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附件:《2013年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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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來源于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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