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編委研究意見,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2012年12月31日前進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現在編在崗財政全供人員。
二、選調名額
共選調14名,其中工程技術崗位12名、財會崗位2名。
三、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市政建設事業;
2、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3、資格條件:
工程技術崗位: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土建類專業,包括建筑學、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工程管理、工程監理、建筑工程技術、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給水排水工程、景觀建筑設計、道路橋梁工程、勘察技術與工程、工民建、工程造價、城市規劃、城鄉規劃等專業;
財會崗位: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并具有會計從業資格,專業為財會類專業,包括財務管理、財務信息管理、會計、會計電算化、會計與統計核算、會計與審計等專業。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不合格的(不足三年的按實際年限計算,試用期內人員待期滿考核后確定);②尚在黨政紀處分期間的;③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④其他原因不宜報考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事業單位人員還須提供《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有資格要求的還要提供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規定繳納筆試費45元/科,在筆試前發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2013年8月6日—8日,逾期不予報名。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縣政府綜合辦公樓六樓東側)。
五、筆試
工程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土建類專業知識》一科,財會崗位為《財會知識》一科。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各科分值均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詳見縣人社局網站公告。
六、考核
根據各崗位選調計劃數,在同崗位內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若筆試成績相同,按全日制學歷高的、客觀題部分成績高的依次排序確定(下同)。考核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因考核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時間3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同崗位內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
八、辦理手續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選調手續。
被選調人選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不再遞補。選調人選為事業單位的必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與選調單位重新辦理合同聘用簽訂手續,按縣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試用期內人員待轉正后辦理相關手續。
九、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縣編辦和縣重點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51—87322816(縣編辦)
監督電話:0551-87329642(縣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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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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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編委會辦公室
廬江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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