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師范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非師范專業畢業人員申請教師資格“兩學”考試是一個全省性的工作,必須統一步驟、統一安排。各地本科學院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協助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抓好這項工作。
二、組織領導
“兩學”考試作為全省統一考試,在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統一安排下,由當地本科學院(原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院校)組織實施。承擔考試任務高校須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與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簽訂考試工作協議書。嚴格考試工作人員的遴選和管理,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有直系親屬參加此次考試的工作人員,必須回避,不能參加組織本次考試。根據考點情況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三、報名工作
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繳費兩步,考生在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公布的網站報名,報名成功后,在各考點公布的確認時間內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和繳費。完成繳費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打印準考證。各考點可在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安排的時段內,調整現場確認時間。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將為每個考點配發管理員帳戶,各考點工作人員通過該管理帳戶進行考務信息的管理。
四、考務工作
(一)考場編排
考場全部實行標準考場,原則上每個教室只排一個考場,每個考場排考生30名,監考人員2名,考試實行單人單座,考試期間所用教學樓必須封樓。各考點根據所在學校考場容量設置報名人數上限。
(二)準考證
準考證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設置格式,排考后,由各考點管理員維護考場的信息(包括教學樓名稱及教室號等信息)后,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段內,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點工作人員可以通過管理用戶打印考生信息存根和考場簽到表。
(三)試卷領取和保密
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將于考試前一天開始發放試卷,貴陽地區考點于考試當天早上6:30—7:00領取試卷,領取試卷須由考點負責人、所在學校紀檢監察人員、保衛人員共同組成,使用專車領取試卷。試卷領回后由學校保密室保管。保管過程和分發考場的過程須有兩位以上工作人員在場。
(四)監考人員安排及培訓培訓
對于有直系親屬參加此次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監考。不得安排在讀研究生參加監考。
各考點召開考點監考人員培訓會議。對參加監考的人員必須認真培訓,培訓指南可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索取《監考人員注意事項》參照培訓。
(五)考試進行當天,保持信息暢通,有情況立即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報告。各考點要嚴格執行考試紀律,嚴肅考風考紀,作好考試有關記錄。對于考試中出現給考試安全、破壞考試嚴肅性公平性和工作人員不認真負責的考點,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將核實情況后,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該考點以后的組織考試工作,并追究有關人責任。
(六)考試結束后,各考點負責人要認真清點試卷,按有關要求作好裝訂,準確無誤后在相應位置簽字確認并封裝。貴陽地區的考點于當日返回試卷,其它市(州)考點于第二天前返送試卷,考完試卷的保存和返送按領取時的要求執行。
五、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一)第一次考試
1、考試時間:2013年11月16日
2、考試科目:上午9:00—11:00 教育學
下午2:30— 4:30 教育心理學
(二)第二次考試
1、考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
2、考試科目:上午9:00—11:00 教育學
下午2:30— 4:30 教育心理學
六、評卷工作
由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組織教師集中評卷、統分。
七、加強管理
各院校必須抓好考風考紀,加強考務工作各個環節的管理。對違紀作弊的考生嚴格按教育部第33號令及《考生守則》進行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八、其它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
聯系人:文 萍;
傳 真:0851—6701829 電話:0851—6702453。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教師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