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你好!
由于公務員復審名族加分時需要提供戶口簿,我的戶口現在還在學校,沒有遷回原籍,所以我沒有自己的戶口簿,請問老師,像我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是否能使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或是使用身份證進行審查?請老師給予解答,謝謝!
回復:我個人認為可以開戶口證明,具體請咨詢人事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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