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遂寧市遴選市級機關工作人員報考資格條件是什么?
答:
(一)報考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3.具有2年以上縣(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5.符合遴選年齡條件(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6.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均截至2013年10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見習期(試用期)內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的;
4.其他不適宜參加遴選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