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自學考試在形成終身教育體系、構建學習型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原福建省自考委《關于在高等學校中開展自學考試本科段教育的意見》精神;為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對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的需求,增強學生就業競爭能力。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同意,我校將于2013年下半年開始,面向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第二學歷、第二學位教育工作,為廣大學生提供一個新的學習平臺。學生充分利用學校資源以及個人的課余時間,再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專業學習,以獲得兩個本科學歷文憑和學士學位證書。
一、招生專業(見附件1)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我校學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二、三年級學生,主修專業必修課全部合格者。
三、學習形式及考試計劃
學習采取業余形式,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晚上或者雙休日。各開辦學院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的考試計劃組織助學輔導、考試;核心課程可以根據當年考試計劃報名參加每年一月、四月、十月的自學考試。在修業年限期滿后,仍可參加補考,直至全部課程考試合格。
四、報名、注冊程序
1、學生填寫《泉州師范學院自考本科第二學歷、第二學位入學申請表》(可在繼續教育學院網站“表格下載”區下載或到開辦學院領取),交主修學院審批。
2、學生由主修學院出具已修的必修課成績單(加蓋主修學院印章)。
3、學生持學生證、主修學院已審批的申請表、必修課成績單、近期2寸免冠照(藍色或淺藍色背景、電子版),到開辦學院辦公室報名、交費。
4、開辦學院審查、匯總后報繼續教育學院審核、辦理注冊手續。
5、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11月28日。
五、收費標準
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第二學歷、第二學位考生的助學輔導費按省物價部門的規定收取,修業年限兩年。
1、學費:2640/年/生。
2、報考費:核心課程80元/門,銜接課程30元/門,溝通課程免報考費。
3、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及答辯費:600元。
4、教材費:每生預收600元,教材發放結束后按實計算,多退少補。
六、畢業條件及畢業待遇
1、考生獲得主修專業的畢業資格;參加報考專業所有課程的考試,成績全部合格,由福建省自學考試委員會和我校共同頒發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以查詢畢業信息。
2、考生獲得主修專業授予學士學位的資格;符合我校自學考試學士學位頒發條件者,可獲得學士學位(自考第二學歷與主修專業學位門類相同的,不再授予學位),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以查詢學位信息。
七、咨詢電話:
繼續教育學院:22781905 謝俊杰,王少山
22768712 辛碧芬,黃南燕,陳伊琦
22918993 肖文清
學前教育專業(教育科學學院):22918322 魏國欽
英語專業(外國語學院):22919978 李剛麗
漢語言文學專業(文學與傳播學院):22918736 陳明麗
國際貿易專業(陳守仁工商信息學院):22918017 蔡文娟
計算機及應用專業(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22111806 鄭婷婷
八、課程分類(見附件2)
★課程分類說明:
1、溝通課程:包括公共政治課和公共基礎課。凡在普通全日制本科階段已學過與自學考試本科第二學歷考試計劃中名稱相同的公共課程且學分不低于本科第二學歷專業中的課程學分(1學分相當于18學時),成績合格的,承認其課程成績及學分。修完一、二年級大學英語并成績合格者,英語(二)成績即為合格;主修專業里未開設的課程,由開辦學院開設該課程,經考核合格后該課程視為合格。
2、銜接課程:銜接課程的學校內容,主要是體現學科理論知識的系統性與完整性,體現該專業需要的人才知識、能力與素質結構。銜接課程考試工作由我校負責實施。
3、核心課程:核心課程統一使用自學考試規定的教材、考試大綱,參加全省統一考試,核心課程的設置不少于5門。核心課程考試由省考辦統一組織實施,可引入課程學業綜合評價,過程性考核成績占30%,自學考試統考成績占70%,課程學業綜合評價由我校負責實施(學生若認真參加助學,理論統考僅需43分該課程即可合格)。
括號里備注“實踐”的課程由我校負責實施。
所有課程均助學一輪,統考未通過者自學參加補考或參加下一屆的助學(若該專業招收下一屆考生)。
附件1:2014年泉州師范學院自學考試本科第二學歷/第二學位招生專業表
附件2:2014年泉州師范學院自學考試本科第二學歷/第二學位招生課程分類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