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招聘若干名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檢察輔助人員2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戶籍在慈溪市以內(戶籍以2013年11月1日戶籍所在地為準)。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法律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全日制其他專業大學及以上學歷,同時取得法律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五)身體健康。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8日-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報名地點:市人民檢察院(滸山街道新城大道南路659號)A樓702辦公室
聯系人:政治處徐老師;聯系電話:63912017。
3、報名隨帶資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和填寫好的《市人民檢察院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等各類資料。
4、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不足1:3比例的,酌情減少招聘指標。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報名人員必須隨帶本人身份證,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視為放棄。
1、筆試
筆試于11月21日(周四)上午9時-10時30分,在市檢察院A樓8樓會議室舉行。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與寫作。筆試成績前6名者(按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尤其是口頭表達、現場應變、團結協作等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累加計算。若考試綜合成績相等,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
(三)體檢
根據招聘指標,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按綜合成績進行遞補。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德才表現,并了解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考察不合格或體檢合格人員自愿放棄的,不予遞補。
(五)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3天后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四、聘用人員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慈溪市人民檢察院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下載易賢網溫馨提示:
《市人民檢察院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浙江省寧波市慈溪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1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rar”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