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成都市新都區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四川省常住戶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城市管理工作;
3. 遵紀守法,品行端莊,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95年12月31日以前、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 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性疾病,身高在1.6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或者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4.其他不適宜在城管協管崗位上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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