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定,寧海縣衛生系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
二、招聘計劃
2013年衛生系統擬公開招聘衛技人員74名,招聘計劃等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
2、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人員(以2013年12月3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須在2013年12月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全日制在校就讀(包括脫產就讀)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人員不能報考;一年內在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除應具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以外,還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歲(1978年12月3日至1995年12月3日期間出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要求。
3、現在編在冊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本人須在報名時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的書面證明。
四、招聘程序
統一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3日--12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下同),逾期不候。資格審核通過者須繳納40元考務費。
2、報名地址:寧海縣衛生局五樓會議室。
3、報名隨帶材料: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帶的證件為:畢業證書、本人身份證、報到證、原籍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張(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報考單位、報考職位和姓名)、報名表(網上下載并填寫完整)。
社會其他人員須帶的證件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張(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報考單位、報考職位和姓名)、報名表(網上下載并填寫完整)。。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筆試。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12月17日--12月18日(工作時間憑本人身份證及考務費收據領取),逾期不領視作放棄報考。領證地點:寧海縣衛生局人事科。
5、報名繳費登記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職位,將取消或按1:3的比例核減招聘指標。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海衛生網上予以公布。
五、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主要內容為各招聘職位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合格線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六、體檢
筆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職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若最后1名出現并列分,并列分者再次加試筆試,按第二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需加試筆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等情況詳見網上通知。
七、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以綜合考核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棄考核者,須在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公布之日起3天內,向寧海縣衛生局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八、公示、聘用
考核結束后,按招聘職位從考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與崗位相應的執業資格報考條件,且須在考錄后三周年內(從考錄發文日起算)取得執業資格,否則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九、遞補規定
1、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核結論為不合格的,在寧海縣衛生部門上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書面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均在相應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2、截止寧海縣衛生部門上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之日(以發文日期為準),以后因故造成擬聘用指標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3、遞補人員名單將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寧海衛生網上公布。
十、注意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
咨詢電話。
(二)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護照)。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辦[2007]32號)執行。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任何培訓班,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海縣衛生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六)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74--65578723、59973968,監督電話:0574-65528531。
十一、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寧海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海縣衛生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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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doc》來源于浙江省寧波市寧海衛生網,最近更新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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