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文件規定,廬江縣農委下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本次招聘崗位共4個,具體招聘單位及資格要求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應、歷屆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報考者年齡放寬5周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七)本縣現在編在聘人員(以報名截止時間為準)。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廬江縣人社局(縣政府綜合樓六樓東)。
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招聘崗位有執業資格要求的還要提供相應執業資格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還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縣農委共同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筆試前發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收費標準: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即辦理繳費手續。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面試每人80元(面試入圍人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各崗位報考比例須達到1:3,不足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崗位調整信息發布后2日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識,判斷推理,計算機基礎應用知識等;《專業知識》主要為所報崗位應知應會專業知識。每科分值均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考試時間為:
8:00-9:30《綜合知識》
10:00-12:00《專業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設定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屬基層“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上述人員可于筆試結束后在規定時間內(屆時見縣人社局網站公告),攜帶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廬江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政府綜合樓六樓東)申報加分事宜。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
應聘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取消其資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因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產生缺額的從所招聘崗位對應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一次性等額遞補。
(六)聘用
被確定為聘用對象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統一介紹到單位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新招聘人員實行編制內聘用管理,不辦理入編手續,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聘期間,與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實行同崗同酬。首聘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
新招聘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服務期為3年。
四、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農委具體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551-87329642(縣監察局)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農業委員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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