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擬面向全縣公開補充招聘13名特警輔警隊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從常住戶口在本縣范圍內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中公開招聘(含東至籍因升學、入伍戶口已遷出東至,但已畢業、退伍,尚未在東至落常住戶口的)。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精神。
2、不符合人民警察招錄的幾種相關情形,不予招聘。
3、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文化條件:特警輔警隊員應具有高中(含中技畢業生)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不受文化條件限制(不需提供學歷證明)。
(三)身體條件:
特警輔警為男性,年齡19—26周歲(1994年12月1日至1987年12月1日之間出生);身高不少于172厘米,體重不低于50千克;雙側視力不低于5.0。
(四)報名人員已有工作單位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五)原被公安機關辭退和主動辭職的,不予招聘。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2013年12月10日9∶00時至11日16∶00時止,報名者先到東至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縣公安局大樓西裙樓一樓)依據《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目測(初檢)和硬性條件測試,持測試合格表,現場報名。報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退伍證、學歷證書、表彰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不得代為報名)。12日14∶30時,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考試項目:特警輔警測試1000米,立定跳遠二項目測試。
招特警輔警考試項目(1000米測試)
測試時間:2013年12月13日7∶30時至全體報名人員測試結束止。
測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名人員進行1000米及立定跳遠測試,依據《測試項目評分表》(張貼在報名處)分別折算成分數。
加分條件:
復退軍人加5分,復退軍人在部隊期間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再加3分(累計享受一次);全日制大專以上體育類學校畢業生加3分,全日制大專以上體育類學校武術專業畢業生再加5分;全日制大專以上非體育類學校體育專業畢業生加2分。
個人成績計算
將1000米測試成績與所符加分條件的分數相加,即為競聘人員的個人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公布(如遇分數相同,以1000米測試成績高者列前)。
五、體檢、考核人員確定
按個人成績自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個人成績張貼在報名處)。取實際總成績前1/2的競聘者進行體檢。
2013年12月14日7:00前,在縣公安局大門口廣場集中前往醫院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項目和標準張貼在報名處,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得競聘,依次遞補。
自體檢合格始,由縣公安局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三天。
七、聘用、被聘用人員的性質及待遇
(一)經考試考核并在公示后無舉報或雖有舉報但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公安局依法辦理相關用工手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由縣公安局決定是否續聘)。
(二)被聘用人員不列入政府編制管理,實行勞務派遣,屬于聘用制輔助人員。由特警大隊按有關規章制度管理;實行年度考核和淘汰制。
(三)聘用特警輔警隊員受聘期間月工資1400元(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以后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長,并按相關政策為被聘用人員交納“五險一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計劃生育險、代理費)。
八、其它
縣公安局紀委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違紀違規的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東至縣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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