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蕪湖市鳩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經研究,定于2013年12月14日面試。現將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3年12月10~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點: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萬春西路)
二、資格復審要求
按照應試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招聘崗位的計劃數,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按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等材料。(報名推薦表可從網站下載、A4紙雙面打印)。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學位層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三、面試確認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并繳納面試費用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同時領取《2013年蕪湖市鳩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
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按規定時間辦理面試確認手續的,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出現該崗位考生缺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遞補;面試實施期間出現缺額的按有關規定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統一為2013年12月14日上午8:00
面試的方式、具體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以面試通知書形式告知考生。
四、查詢方式
請考生登陸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2013年蕪湖市鳩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圍面試考生資格復審名單。
咨詢電話:0553—5968335。
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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