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宜都市水利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業管理崗位工作人員3名,其中:其中一線水行政執法及管理崗位招聘男性工作人員2名;內務管理工作崗位招聘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二)招聘條件
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業崗位招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其中男性工作人員要求身高在1.68米及以上,矯正視力1.0及以上;
4、年齡及學歷要求:一線水行政執法及管理崗位:男性,28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內務工作崗位:28周歲以下。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水利類、電子信息類、法學類、經濟學類和財務管理類專業。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檢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受刑事處罰或者曾受辭退、開除處分的;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應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0日—12月20日(不含雙休日)。
2、報名地點:宜都市水利局政工科(水利局大樓4樓、地址:陸城長江大道195號)。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并提供復印件一套(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在讀院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片2張(紅底),填寫《報名登記表》(在附件里下載)。
每個職位數與該職位報名人數達須到1:3及以上比例者視為有效。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經審查確定為有效職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發放準考證。
5、準考證發放: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二)組織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等公共知識。分值為100分。
2、面試
面試對象確定:每個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為面試對象。分值為100分。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在宜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市水利局網站進行公告。
3、成績查詢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并計算,
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在考試結束三日內在宜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市水利局網站進行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閱和相互轉告,不另行通知。筆試、面試入圍人員逾期未能參加招聘下一輪程序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核復審
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被考核人。考核采取調閱個人檔案或實地考察的辦法進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然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的主要內容是:
1、資格復審。證件有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其現實表現有無違紀違法行為。有違法違紀行為在司法機關記錄在案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體檢
對考核合格人選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人員確定及公示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本次招聘領導小組審定。經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凡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條件和要求者,其考試成績作廢。正式擬聘用人員如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空出的職位按程序根據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進編及相關手續,落實相關待遇。業務和實績考核歸口到市河道采砂管理局管理。
五、招聘紀律
整個招聘工作要自覺接受紀委、監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考試、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參考人員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對相關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信息發布官方網站:
宜都市政府門戶網站
宜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宜都市水利局網站
監督電話:0717—4842308(宜都市水利局紀檢工作辦公室)
聯系電話:0717-4842139(政工科陳主任)
特此公告。
宜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事業崗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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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表》來源于湖北省事業單位招聘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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