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選調1名事業單位職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報名條件
1、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管理九級(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上職員),原經費形式為財政核撥(全額),具備教育培訓工作經驗者優先;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
3、35周歲及以下(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試用期及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及紀檢機關和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3、受黨政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提交材料:
1、《深圳市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選調報名表》(見附件2);
2、職員聘任審批(備案)表復印件;
3、機構編制人員實名制名冊復印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4、戶口簿、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或技術等級證,驗證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6、兩張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報名者應確保所提供信息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現場報名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204室。報考者須當面遞交報名材料,不能代替報名,并留下聯絡電話和地址便于退回未錄用者的相關報名資料。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本公告同時在寶安區政府在線、寶安日報上發布,公告時間: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8日。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名資格的,通知其參加面試。
(三)面試。面試由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統一組織,主要對考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形象儀表等方面進行考察,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組織考察工作由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統一組織,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五)確定選調人選。由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根據面試及考察等情況,按議事規則集體研究確定選調人選。
(六)辦理調動。征求選調人選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意見,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規定、程序辦理商調手續。
四、聯系方式:深圳市寶安區寶城二區龍井二路70號204室,黃小姐,聯系電話:0755-29991733。
深圳市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
2013年12月12日
文檔附件:·附件1:·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公開選調職員崗位表
附件2:·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寶安區職業能力開發局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深圳市聘用職員、雇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來源于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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