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灣區人民法院招聘編外合同制輔助人員的公告》的有關規定,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擬聘用付姣旭、許龍吟、趙思遠等3名同志為金灣區人民法院編外合同制輔助人員(審判輔助人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至2013年12月20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金灣區人民法院監察室反映。地址:珠海市金灣區紅旗鎮廣安路金陵大廈金灣區人民法院
303室,聯系電話:0756-6251202。
附:《金灣區人民法院招聘編外合同制輔助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審判輔助人員)》http://www.jinwan.gov.cn/NewsDetail.aspx?ID=4066f3ad36e34e389bf68580bb3e9c51
金灣區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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