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7.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3個科目:
1.符合考核認定范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三)報名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凡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論是否退休,也不受年齡限制,均可以報名。
2.上述規定中的“從業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按“滿周年計算”。
3.“工程技術類”專業是指教育部規定的所有理工科專業;“工程經濟類”專業包括工程管理、投資經濟、技術經濟、項目管理和經濟管理專業。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是指原國家計委委托中咨協會頒布的《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實施辦法(修訂)》規定的8項服務范圍,即規劃咨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咨詢、工程設計、招投標咨詢、工程監理和管理咨詢,以及與這8項服務范圍相關的工程咨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教育和培訓業務。
5.“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國家計委頒發的優秀研究成果(前稱科技進步獎)一、二、三等獎,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一、二、三等獎,以及建設部頒發的優秀設計和優秀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所有人員。
6.“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范圍僅限于建設部和人事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除提供有關資格證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門印章。對于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有關資格證件的復印件和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復印件必須附在報名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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