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
接省人事考試中心轉發部專技司通知,2013年社會工作者(初、中級)由于印制問題需要回收換證,請已領證人員于2014年1月20日之前將證書送至青島人事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321室),未領取的證書暫停發放。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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