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英文譯為:RegisteredengineerofCivilengineering(Waterresources&Hydropower)
2005年9月,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下發了關于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58號)。
國家對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準入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
二、建設部、水利部組織成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擬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的考試大綱和試題,建立并管理考試試題庫,組織評閱卷工作,提出評分標準和合格標準建議。
建設部、水利部、人事部組織專家審定考試大綱、試題、評分標準與合格標準。
三、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
四、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和水利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
五、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收回資格證書,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專業)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截止2002年12月31目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勘察、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0年。
科目設置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7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規劃) | 1、基礎 | 01、基礎.工程規劃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2、專業 | 01、專業.工程規劃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76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 | 1、基礎 | 01、基礎.水工結構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2、專業 | 01、專業.水工結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75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 1、基礎 | 01、基礎.工程地質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2、專業 | 01、專業.工程地質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74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 1、基礎 | 01、基礎.工程移民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2、專業 | 01、專業.工程移民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73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1、基礎 | 01、基礎.水土保持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2、專業 | 01、專業.水土保持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更多信息請查看職業資格考試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