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樂清市民政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對象和條件
1.樂清市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1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者放寬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表現突出,作風正派,廉潔自律,身體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選調: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受黨紀處分未滿規定年限的。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2月26日-3月4日(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市民政局辦公室(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樓A205辦公室),聯系電話:61880236。
3.報名辦法:報名者需提供畢業證書、身份證、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張,填寫《樂清市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同意意見后到指定報名點報名,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審查通過后取得相應考試資格,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若報名人數不足選調計劃數3:1比例的,則取消選調計劃。
三、選調辦法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以百分制計分,內容側重綜合文字寫作實踐應用能力(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3名人員參加面試(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面試對象)。有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動遞補。
2.面試:側重綜合素質和能力,以百分制計分(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考察: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分,確定1名考察對象(如遇同分,則一并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實績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選調:根據筆試、面試和考察情況,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選調人員接到選調通知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
未盡事宜由樂清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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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民政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樂清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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