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查看了今年4月份公務員招考職位計劃表,里面某些崗位限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人員報考。我想了解下,這里是說的要有相關崗位的工作經歷,還是具備社會工作經歷的人,才可以報考?謝謝回復!
回復:不需要相關崗位的工作經歷。在各類縣及縣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或事業(yè)單位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在各類企業(yè)、社團組織、農村或城市社區(qū)、個體經營或自謀職業(yè)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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