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有個問題想麻煩你們一下,昭通2010年公務員招考對基層工作經歷是這樣界定的:“在各類縣及縣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在各類企業、社團組織、農村或城市社區、個體經營或自謀職業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本科畢業后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深造,并于2010年畢業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其工作性質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定,其基層工作經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 有些崗位要求要是“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而我畢業后在家務農達2年以上是否算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假設算,那我要如何證明?
謝謝!
回復:自謀職業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需要有托管你檔案的人才中心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