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有疑惑希望能得到解答。在我詳細看了專業目錄以后,我發現,消防工程歸在了公安專業下,與之相對的還有一個非公安院校的公安專業,這似乎是在說明,消防工程是確切的歸在了公安院校的公安專業下,情況是這樣吧?那問題就來了,因為我就讀的是非公安院校,在校我的專業是在土木建筑學院下的,專業也涉及公安消防類的知識,而且去年我的專業確確實實在公安專業門類下的,所以,請問你們的設置是否有矛盾呢?如果確實有矛盾的話會改正嗎?按照今年的政策我的專業到底屬于哪一類呢?
回復:我非招考主管部門,按照《2010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政策解答》:在本次招考時,公安專業畢業生指公安院校畢業生和非公安院校內的公安專業畢業生(專指普通高校畢業生,持公安院校所發成人教育學歷的人員,不屬本次考試所指的公安專業畢業生),其中非公安院校里的公安專業僅指“痕跡檢驗、文件鑒定、痕跡鑒定、司法鑒定、物證、法醫學”等6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