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是07年畢業的,畢業后一直在私企工作,現在想準備考公務員,關于“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一定要在我工作過的企業開嗎?能不能在我檔案托管中心開?如果是在檔案托管中心開的,會不會不承認?還有,檔案托管中心會不會開具這種證明?我檔案是托管在云南人才市場的,戶口在家。
回復:層工作經歷由《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予以證明,必須由所在單位或檔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開具(資格復審時提交),凡在面試以后階段出現單位不同意放行的情況,一律視為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五年禁考的處罰。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