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6月畢業,08年02月份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至今仍在該公司,工作時間正好24個月(報道時可提供合同)。請問我可以報考2年工作經驗的崗位嗎?
回復:不可以。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畢業后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當然,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于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