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請問一下您,我是2010年7月份畢業的,畢業后在學校見習一年,干過三支一扶服務滿一年,考入事業單位至今,請問我的基層工作經歷是否已經滿三年?或者說是要怎么計算?謝謝。要報考2014公務員。謝謝。
回復:省考一般要求滿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精確到月,若滿24個月,并能提供相應規定的證明,可以報考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
根據法律,年滿18歲的中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18歲及以后參加工作的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視同為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這里所稱的“縣級及以下機關”指的是縣或鄉鎮所轄機關及中央直管或省級直管部門的縣級機關,并非指單位的行政級別(比如市農業局的行政級別為縣處級,但其為市轄機關,屬市級機關,而非縣級機關。縣級機關最典型的特征是其名稱為“XX縣XX局”);同時,上述機關或單位包含其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比如市公安局XX分局屬于市級機關,而非縣級機關)。
基層工作經歷特指在中國基層工作的經歷,在境外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均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普通招生計劃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校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相重合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已經離校尚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這里的單位指獨立單位,內設機構不屬獨立單位)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對于具有服務基層“四個項目”(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經歷的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按照國家的規定,未在村(社區)組織中工作的務農人員不屬于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但云南省為保障務農人員報考公務員的渠道暢通,將務農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類似于務農人員,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也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憑注明工作起止時間的相關證明(勞動合同、辭職證明、解除勞動合同的文書、同意報考證明等)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還需提供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證明。
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憑服務地主管部門開具的注明服務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憑工作協議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已經離校尚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憑勞動合同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注:本處所稱的“勞動合同”指的是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合法勞動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有: 1.用人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只要具備上述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可視為合法勞動合同,不必經過勞動部門認證,不必按照勞動部門的合同樣本格式設計(即:具備以上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使是手寫的,也予認可。以上9項條款有時是在合同或者其他證明材料里分開表述,如保險有單獨的保險單,也予以認可)。雖不完全具備上述9項條款但經過勞動部門認證的勞動合同,視為合法勞動合同。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憑營業執照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勞動服務站(所)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
村(社區)干部憑鄉鎮(街道)黨委或政府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算。
在村(社區)組織中任職的人員,憑鄉鎮(街道)黨委或政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崗位。
務農兩年以上人員,憑村委會開具注明務農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務農經歷。
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憑所在單位出具注明工作起止時間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