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縣垃圾處理工作,碭山縣永潔垃圾處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2014年碭山縣永潔垃圾處理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招聘4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環境工程相關專業,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7日以后出生);一般工作人員崗位:招聘8人,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3月19日至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碭山縣政務新區辦公樓10樓。
電話:15551118777;15106950258。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者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等材料)、(另交復印件),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在職人員需提供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簽定承諾書。
4、繳費:報名人員可在初審后繳費,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錄用人員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函》(皖價費〔2006〕226號)規定:筆試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進入面試的按每人80元收取面試費。
審查通過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于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碭山縣政務新區辦公樓10樓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或縮減招聘人數。
五、考試事項
1、筆試
(1)筆試科目及時間:
專業技術人員筆試科目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一般工作人員只考《公共知識》。
2014年4月6日上午8:30---10:00《公共知識》,10:30---12:00《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55分。
2、資格復審
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本單位招聘崗位數量,統一按照1:2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3、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者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綜合素質。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并在碭山縣政府網上公示。若某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數,不能形成競爭的,該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所有同一題材本面試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數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六、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卷面分數各為100分,按《公共知識》占50%、《專業知識》占50%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面試分數設置為100分;總分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
七、考核與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的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專業成績高低排序。
考核和體檢由縣城管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對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再遞補。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考核和體檢結束后,在碭山縣政府網公示7天,對擬聘用人員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聘用:參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聘用期限合同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工作。監督舉報電話:0557-8095330
本公告由碭山縣城管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15551118777
碭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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