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報考要求2年基層工作經驗,我是08年7月1號畢業的 到2010年2月30日算不算2年基層工作經驗?
政策是這個:二十五、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工作經驗是否視為基層工作經驗?
答: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畢業后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為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當然,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于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
“當然,這里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這里不明白。假如我是08年2月就在一個單位上班至今(不再學校內,出去自己找的工作),那我算不算有2年基層工作經驗?
回復:首先申明,本處無專家。按照政策,如果你屬于普通高校畢業生,當然是沒有兩年的。這個在校不是在學校里邊工作,而是你還在學校就讀的意思,也就是還沒有畢業的普通高校學生的意思,至于在校期間的工作,自己找的也好,別人介紹的也好,簽定合同的也好,都屬于社會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