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院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16名。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詳見《山東經貿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于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教書育人;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團結協作,有團隊精神;
3.符合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具體條件;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和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能力。
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可以應聘。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和其它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交就業推薦表),個人簡歷、《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2張近期免冠2寸照片等材料。應聘者可將應聘材料郵寄至學院組織人事處或發送電子版材料至電子郵箱:shiziguanlike@126.com。
(三)資格審查。學院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應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查篩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業務能力等方面內容。
(五)考核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核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簽訂勞動合同。通過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雙方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受聘人員一律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均為半年),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應聘人員提供材料與檔案材料不一致者,視為違約,自動解除協議。
四、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濰坊市濰城區青年路2798號山東經貿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郵 編:261011
學院網址:www.sdecu.com
聯 系 人: 牟冬東 吳曉航
聯系電話:0536—2600189
監督電話:0536—8269393
附件2: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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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doc》來源于山東經貿職業學院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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