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2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重慶市武隆縣2014年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屬于招聘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計劃表》),具有較好履行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較高知識水平;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3月27日(具有正高級職稱者可放寬至45周歲),身心健康;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具有正高級職稱者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學歷),所學專業符合本簡章附件1所列要求;
(六)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七)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聘共在成都、重慶2個城市設置現場報名,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就近選擇報名,具體報名時間及地點向所在高校招生就業處咨詢。
(1)重慶報名地點: 重慶大學(2014年3月28日)、西南大學(2014年4月10日)
(2)成都報名地點: 四川大學(如在重慶已招滿,將不設置此報名點)
2.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體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重慶市武隆縣2014年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要求手寫);考生身份證、職稱資格證、畢業證與學位證(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校教務處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經“萬方數據資源系統”、“清華同方中國知網”、“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等主流數據庫檢索、審驗的學術論文(著作)及其他證明材料。
3.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應聘者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二)綜合考核
招聘組通過與招考者面談面試并根據其科研成果、學術論文、專業匹配、社會實踐經驗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并量化計分,分值為100分。
(三)體檢
考核招聘組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按應聘人員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由考核招聘組對體檢合格者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報中共重慶市武隆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縣委、縣政府審定同意后,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就業協議,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武隆縣至少服務5年以上,否則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七)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招聘人員使用相關事業編制,實行重點跟蹤培養,表現突出或工作需要的,可優先選拔到領導崗位。
(二)考核招聘人員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政策。
(三)緊缺正高職稱、博士后以上人員,發給安家補助費10萬元(須服務滿5年)。緊缺副高職稱、博士等人才,發給安家補助費5萬元(須服務滿5年)。安家補助費分年支付,五年內支付完畢。
六、其他
(一)本簡章由重慶市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考核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政權 田 徑
聯系電話:(023)77724324,(023)77728995
易賢網溫馨提示:
《重慶市武隆縣2014年考核招聘優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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