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的原則是: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以人為本。
二、復試細則
1.復試分數。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復試分數線)確定考生的復試資格,我校復試使用A類考生分數線。
我校“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的復試線另定。
2.復試人數。按有關規定,考生上線數多于錄取數的專業,實行差額復試,2014年差額比例為1:1.5。計算時不含推免生。
3.復試名單。根據教育部規定的分數線,按報考同一專業上線考生的初試成績總分的排序確定復試名單,不按研究方向排序。
3.:資格審查內容:考生的報考信息表(含相片核對)、學歷證書學位(如有)證書原件、應屆生交驗學生證(非應屆在校生不得提前報考)、大學成績單、初試準考證(如丟失作備注)、二代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對不符合教育部的規定及我校招生簡章所列條件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如有此類考生須在復試前報校研招辦。
5.復試內容
(1)專業課考試。采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考生專業知識及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此項得分值為成績╳1.2,即滿分為120。
(2)綜合能力和應用能力的考核,口試形式。此項得分值成績╳1.5,即滿分為150。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為100分。此項得分值為成績╳0.6,即滿分為60。
考生參加復試中面試的順序(排隊)按照報到公布的復試名單順序排序。
復試總分滿分為120+150+60=330,
(4)思想政治考核。由復試小組以口試形式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心理與綜合素質測試。復試前進行心理與綜合素質測試。
三、體檢工作
按有關規定,體檢工作在復試時進行,學校安排由校醫院負責并實施體檢工作。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商學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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