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符合法檢系統的招考條件,因為我弟弟在坐牢。在2010的公務員招考中,我可以報考公安局嗎?那個崗位不屬于法檢系統司法崗位。
回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我也無法判定,請咨詢報考的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