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現在是一名鄉鎮普通公務員,現在工作的站所,我覺得我的專業跟他很不適合,請問老師,我可以申請換站所嗎?有沒有哪部法律規定,本能勝任工作的,可以申請調動崗位?
回復:一年試用期滿后,公務員調動的程序:
第一步用人單位(或個人)提出調動申請(個人申請的需征得調入單位同意接收);
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第三步如同意調動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第四步如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調動的辦理調檔手續;
第五步如檔案符合規定要求的辦理調動手續。
具體還請咨詢調入與調出地單位、人事局。
調動需要接收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調入并開具有關調入函、調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放行并辦理有關調離手續,具體程序可能比較嚴謹、復雜,還請聯系有關主管部門咨詢為準。